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3-04-01

标题:答复问题时请隐去个人真实姓名或者不公开答复

领导好,本人在3月29号的关于燃气的投诉,查询码:0524428274。请领导在答复问题时,隐去个人的真实姓名或者进行不公开答复,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不良信息干扰,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4-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将在答复时隐去您的个人姓名,保护您的隐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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