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天津市重新调整冬季供暖期
尊敬的市长,您好:
近年来,随着厄尔尼诺、拉尼娜等气候现象愈演愈烈,造成天气系统极不稳定,为了公众的身体健康,应对交替季节突发低温严寒天气,以人为本,建议天津市重新调整冬季供暖期,建议调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1日,其中新增加调整部分为供暖预热期,锅炉此时进入低温预热运行状态,如遇恶劣严寒天气,随时升温加热,以保障公众的住所室温不低于20摄氏度!如条件允许,建议将居民家中的暖气片进水口加装调节控制阀,让居民根据气温自主调节室内温度,节能降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