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劲领山第5期36号2单元102的业主在楼后公用地方私自外接一间房,多次找物业也没有处理效果,严重影响了楼上安全问题,希望政府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解决此事.能让其主动拆除,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待有结果后反馈给您。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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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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