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03-15

标题:请问有西青区房管局发的房本算首套房吗?

我老公07年在西青区买了一套房,有正式的西青区房管局发的房本,但是土地性质上写的是集体土地,后来国家明确了这套房属于小产权,不能买卖,但是现在儿子大了,打算给儿子买房留着结婚,邻居也是这样的房,再买房算2套,请问这个小产权不是不算产权吗?为何买房算2套呢?国际既然不保护这种房子的产权利益,又为何用此做限制呢!这不是算变相承认此房产权吗!请问房管局,这种有正式房本,但是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到底算不算首套房?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4-25 是否超时:否

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18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