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傅* 提问时间:2013-03-12

标题:关于露天作业料场扬尘污染举报

坐落在河东区朝阳绿荫小区北面院墙外有一料场(具体单位名称不详)。主要从事灰土堆放和灰土翻筛作业,并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露天作业,其产生的生产扬尘给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在有风的情况更是造成风沙弥漫的现象。

该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规定,采取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的规定,请市环保局对此违法行为查处,并给予答复。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3-03-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