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3-03-11

标题:新生儿落户

我的户口在河北一人才市场集体户,我妻子在河西区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我孩子的准生证在常住地武清办理的,现在咨询北方人才说没有办法给孩子落户,目前我们没有能力购买自己的住房,请问我们如何解决我们孩子的落户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3-03-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具体情况稍后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3月18日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核查。经查证,依据天津市户籍管理政策的规定,按照目前情况,您子女现不具备在津落户条件,应随父办理出生落户。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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