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3-03-11

标题:为什么离婚后,所有财产归对方,但在房管局的系统里还有不动产的登记

你好,

本人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和前夫一起购买了一套房产,是用前夫的名字。我的名字只在合同后面的家庭成员列表里。

但今年三月我离婚了。想自己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宅时,开发商告诉我在房管局系统里查到我河西名下有一套房产,不可以享受首套利息。让我必须将记录删除。

为此我去了曲阜道的房管局和信息中心,他们说也没有办法,我该怎么办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3-13 是否超时:否

赵**: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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