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03-07

标题:房子供热面积有误

我是南开西湖道风荷园住户,因对供热面积有疑问,多次找天津天才建业投资有限公司供热站,供热站不予理睬。请领导协调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6-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按《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计费面积需依据竣工图纸计算。对于您提出的要求供热站到现场丈量计费面积的问题,所属供热站无权对您家房屋进行丈量。如您仍对房屋面积有疑问,可向房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核查,如确有面积变更,请房管相关部门出示有效证明,供热站将依此重新进行计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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