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7月离异,我和儿(84年12月14日出生)同住一室地点,住房所在地——河西区下河圈路红光楼3户伙单。孩子和女友相处很好,自我知道至今有两年多了,他们俩同在李宁店打工。我们只有现住房,没有过其它住房待遇,买不起房,是否能以孩子名义申请住房(哪一类)。敬请帮助。
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8日
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8日
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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