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县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经查,四正街042号商铺并未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只有043号商铺正在进行翻扩建施工,其原二层商铺楼已经拆除,现正在开槽。商铺所有人李会芬于2010年7月26日取得县规划部门的合法许可手续,商铺改建面积367平方米,扩建面积1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8.6平方米。因此,043号商铺属于合法翻扩建。如果因为施工所产生的噪音影向您的生活和休息,我们会责成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请您放心1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