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民区“小饭桌”扰民,存在安全隐患
县领导:
我是蓟*******,现反应居民区“小饭桌”问题,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一年多来,有人租用交通新村小区11号楼2单元101(100多平米)的房子,开起了供40多名小学生吃住的“小饭桌”,不但扰民,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一、人身安全隐患。
四十多名孩子住在一户居民家中,一旦发生煤气泄露、火灾、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二、食品安全隐患。
“小饭桌”由一名没有医院、劳动部门认可的任何资质的老太太掌管伙食,孩子们的食品安全无法保障。
三、引发群体性事件隐患。
那么多孩子放学后在小区内游荡,四处淘气、破坏公共设施,业主意见很大,影响邻里团结,容易发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