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蓟******* 提问时间:2013-03-06

标题:居民区“小饭桌”扰民,存在安全隐患

县领导:

我是蓟*******,现反应居民区“小饭桌”问题,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一年多来,有人租用交通新村小区11号楼2单元101(100多平米)的房子,开起了供40多名小学生吃住的“小饭桌”,不但扰民,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一、人身安全隐患。

四十多名孩子住在一户居民家中,一旦发生煤气泄露、火灾、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二、食品安全隐患。

“小饭桌”由一名没有医院、劳动部门认可的任何资质的老太太掌管伙食,孩子们的食品安全无法保障。

三、引发群体性事件隐患。

那么多孩子放学后在小区内游荡,四处淘气、破坏公共设施,业主意见很大,影响邻里团结,容易发生纠纷。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3-03-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很重要,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实地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您再有问题,请您留言。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3.3.11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