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扬* 提问时间:2010-10-09

标题:蓟县违章建筑的相关问题

反映的紧靠水库的城乡共享会所建在西山北头村桥边,是该村村民姜泽余在2004年私自搭建的,现经营蓟县土特产品,不属小餐馆饭店,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但是他还经营农家院住宿,餐饮啊

姜则于并不是西山2村村民,但是却违章盖了两层楼,土地管理部门确视而不见不管,是怎么回事。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0-12-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杨扬网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县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请您耐心等待。我们会以二次答复的形式尽快给您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0.11

尊敬的杨扬网友:

关于您所提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县土地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对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2.16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