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3-03-04

标题:名门大厦真实情况

局領導您好:河西區廣東路與紹興道交口的《名門廣場》項目剛剛開始銷售。銷售處銷售人員表示房本不能寫實際購房面積,例如:購買100平米,房產證上面也只寫20平米。這是為了什麼?這樣做合法嗎?這個房子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嗎?對於以後的房屋交易或拆遷補償有影響嗎?是民水民电吗?是双气吗?開發商是:天津匯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他們對一些敏感問題避而不談。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3-03-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陈**”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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