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谭** 提问时间:2013-02-21

标题:请问残极属于固体废物吗?要按照固体废物来管理吗?

残极属于国家标准中的炭素材料(见GB/T 1426-2008 炭素材料分类),国家环保总局HJ/T254-2006电解铝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中对电解铝过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种类并没有纳入残极。残极是电解铝槽的预焙阳极剩余的未使用过的部分,现在市场上流通买卖,它作为一种燃料代替焦碳。具体见 http://www.jhcanji.com/ 请问残极要按固体废物管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3-02-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关于您提出的残极管理问题,现答复如下:

残极作为产生单位自身固体废物应按固体废物管理,由于其含碳量较高,在作为冶炼燃料流通使用过程中不按固体废物管理。

天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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