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3-02-19

标题:关于河东区富民路滨河小区房屋维修基金问题

国房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

本人居住的河东区富民路滨河小区是1997年有天津万隆集团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经过近20年的使用,小区内部道路已经严重破损,给行人和车辆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居民们不知道当初该小区是否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如有,是否可以用来维修小区道路?如没有缴纳过,该如何处理此情况?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4-01 是否超时:否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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