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林** 提问时间:2013-02-14

标题: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问题

现在的保障性住房保障还不够全面,存在空白区。有很多人不够申请公租房的条件、符合购买限价商品房的条件。但是仍然买不起,又不能租公租房,导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低收入大龄青年连结婚的基本条件都没有。我个人认为可以让买不起限价商品房的人去承租限价房,申请条件不变,租金可比公租房稍高一些,但不要超过同一地区二手房的租金。希望政府能让保障性住房体系保障所有的低收入困难群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3-15 是否超时:否

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18日

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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