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暖气不热,多方投诉无人理睬。
我是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月洁里3-308的居民。从2012年12月9日开始,我为了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先后向天津市供热办、河北区供热办、金泰供热站、月纬路片供热站打过几十次电话,反映问题,要求解决。可是除了12月9日来人摸摸暖气片,收费员来测温之后再也没人露面。测温结果是18.1℃。此后的一个月里由于室内寒冷,我天天打电话一直无人理睬。直到1月6号我在供热办工作人员的提示下找到本片供热站的负责人张主任,才争取到了派人来我家再测温的机会。7号来测温的姓王,她把测温计抱在怀里测得的结果还是18,1℃。我当时提出异议:应该使用三脚架,王姐笑着跟我解释,用三脚架上放置测温器测温,测得的温度会更高。既然是善意的行为,我也就不再坚持,在测量结果的单子上签了我的名字。后来朋友提醒我,测温计是灵敏的仪器,她拿在手里测温,测到的结果偏高是不准确的。
春节临近,我渴望在家里过一个温暖的年,再次打电话要求测温,以求能够想办法提高室内温度,然而,到现在我也没见到来测温的人。测温是改善供热条件的第一步,没有人测温其他的就什么也谈不上。
1月5日我曾当面质问负责我所在小区测温的收费员,为什么我报测温你不去测温,她的回答是:我给你测过,18度达标。我还老伺候你?(在这里我要问一句:我每年按时交暖气费,从未拖欠过。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服务是你们的应尽义务,怎么叫伺候呢?就是伺候的话,也是我花钱雇你伺候啊!)
后来,经我向供热办咨询,居民家中室温低有权向供热方提出要求测量室内温度,没有次数限制。
没有办法,我只好仍然每天乘公交去取暖,幸亏党和政府发给了一张老人免费乘车卡,我可以在公交车上暖和一点儿。我知道这样做增加了公共交通的压力,可是,如果有辙,我一个年近七旬的老人会采取如此的方式取暖吗?我希望我家的供热条件得到改善,温度比18℃再高一点儿使我在屋里能够坐得住,这一个冬天,我基本是在公交车上度过的。
为了把事情说清楚,我做了记录并补上了开始交涉时的记录,打印并保留了给各供热办打电话的详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