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01-23

标题:咨询销售许可证的性质

请问南开区阳光晶典苑2,4号楼的销售许可证上对于房屋性质是如何规定的,按照开发商的说法房屋性质为居住性公寓,但是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网站上,关于2,4号楼的销许仍然是混合型公寓(非住宅),2号楼的销许证号为津国土房售许字{2011}第245号,4号楼的销许证号为津国土房售许字{2011}第246号请问开发商的说法是否属实?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2-08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31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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