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3-01-17

标题:希望解答滞纳金问题

我爱人12月21日去交公产房的房租(2012 年10月到2012年12月)的房租是40多元/月3个月141.76元,竟然多收我家59元的滞纳金,一共收200.6元我想了解公产房的房租收取规定及滞纳金的规定,能解答一下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4-01 是否超时:否

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8日

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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