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二手房买卖协议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中介那和卖方签订了协议,卖方要求我们1月15日之前打首付款,但是他们出正月之前不腾房子,要3月13日以后所有款都到帐了才腾房办手续。
但是昨天去房管局打购房协议时发现,房管局的协议有效期是1个月,也就是在2月15日之前我就必须完成房屋的买卖过户全部事宜,但是那时候房主不腾房子,我的所有款全部都打入她的账户,房子也办完过户了,请问如果我延迟到正月以后再办理过户,房管局协议已经过期对我的贷款和后面办理过户有没有影响。可不可以申请延长购房协议有效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