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3-01-10

标题:供热公司私自停掉我们小区170多家的暖气

各位领导大家好,我是西青区大寺镇友谊南路洛卡小镇逸境园19-4-202的业主,今年冬天是我们正式供暖的第三年。由于我家的位置是金角,这三年我家的温度一直不够,我们两个卧室最高不超过16度。第一年我们反映给物业,给调试了几遍,没有效果。去年我们基本没在家住几天,也没时间反映供暖问题。可是这两年的暖气费我们都全额交付。今年供暖一开始因为温度不够,我们就联系供暖来测温。测温当天天气晴朗,他们上午10点多到我家,当时的室外温度是2度,他们测我家卧室温度是16.1度。当时的测温人员也说我家暖气片根本不怎么热。当时他们承诺给我们调试,结果调试无果。这也就不了了之了。我家孩子还小,我们每天因为孩子还得开空调。一个月电费比平时多交200多。就在一周前,供暖人员到我家收供暖费,我因为室温不够没交,并要求找人给我们维修。没有消息。结果今天下午两点,供热站的人把我家暖气管子截断停了我家暖气。我听说,我们小区不管原因,只要是迟交暖气费的停了170多家。他们在没跟我们打招呼的情况下,私自停了我们暖气,这种没有人权的表现实在令人气愤。还希望有关领导重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2-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崔**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11日

尊敬的崔**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26条及《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站内曾两次下达了催款通知书,且入户进行了催款,并在第二次催款单上写道:请在接到缴费通知单后到供热站协商解决。但由于您未到站内进行协商解决室温不达标问题,也并未交纳采暖费,因此站内才将您家的暖气关闭。如要解决问题,建议您再次与供热站协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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