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问题
我舅舅去世了以后,其户口内只剩下我儿子(我舅舅无配偶和子女),现我儿子为户主,我母亲想把我舅舅的房子过户给我儿子,我妹妹也同意,公正手续已办好。但民园房管站说不能办,说只能过给我母亲,我看了相关文件: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申请变更承租人时,以下三种情况也可申请过户。其中第二条“承租人死亡时,户籍在承租人承租的公有住房内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亲属,经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同意,共同签订同意过户协议书,公证后也可以申请过户。”请问我这种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吗?能办过户吗?麻烦给研究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