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夏* 提问时间:2013-01-03

标题:关于河东区后广场二手房交易税费!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本人计划近期在河东区华昌道城市之星小区自购41平米住房一套,总房款约42万元,平米单价约10500,低于河东区普通住宅指导价11760元。(城市之星小区日租房较多,环境不佳,实际成交均价远低于附近的万春花园,城市星座等小区)。如果严格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本人自购的该套房屋应属于普通住宅,交易税费应按照普通住宅征收。前几天经过与河东区房管局沟通,得知城市之星位于东站后广场地区,如果成交价低于指导价,均按照指导价征收相应的契税、营业税等税费,一刀切。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能否根据城市之星小区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请领导百忙之中予以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3-06 是否超时:否

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

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按政策给予解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