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河东区后广场二手房交易税费!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本人计划近期在河东区华昌道城市之星小区自购41平米住房一套,总房款约42万元,平米单价约10500,低于河东区普通住宅指导价11760元。(城市之星小区日租房较多,环境不佳,实际成交均价远低于附近的万春花园,城市星座等小区)。如果严格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本人自购的该套房屋应属于普通住宅,交易税费应按照普通住宅征收。前几天经过与河东区房管局沟通,得知城市之星位于东站后广场地区,如果成交价低于指导价,均按照指导价征收相应的契税、营业税等税费,一刀切。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能否根据城市之星小区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请领导百忙之中予以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