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2-12-25

标题:津王公路测速坑人

各位领导你们好: 以下是我的违章通知单敬请一览 处理标记 未处理 记分分数 6 分 罚款金额 200-1500元

采集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屯大队 违法时间 2012-08-23 11:47:34

其他行政处罚 可以并处吊销

违法地址 津王公路6.5公里处

违法行为 1603 :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请问津王公路限速是不是60迈,假如我的货车超速50%那我的车速是不是已超过90迈,我确信在那里没有这么快的车速。太坑人了,这种偷拍符合国法吗,交管部门自己定的偷拍是合法的?敬请给与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魏**”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处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1日

尊敬的“魏**”网友:

您好!交管部门已与您联系并进行了解释。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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