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彭** 提问时间:2012-12-25

标题:改善住房

我在2003年夫妻合贷买了一套商品房,房贷已还清。2010年又买了一套小独单,我一人贷款,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贷尚未还清,这套房楼层高,无电梯,面积小,房龄长。现在考虑到老人的居住问题(老人目前在农村生活)和孩子的上学问题,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打算卖了现有的小独单,买一个楼层低点的房子,请问,1、可不可以再买房?可不可以拿到房本?2、可不可以申请贷款?上述两套房我已经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1-24 是否超时:是

彭**: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28日

彭**: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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