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下水管道立管破损究竟是业主修还是物业修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中建国贤府的一名业主。发现家中墙面反水以后,委托物业查询是何原因,物业多日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原因,我出差后回家自行检查发现是下水管破损,下水管破损位置是吊顶内部靠墙一侧。物业以出了质保期、我家装修了、不确定是谁家弄坏的为理由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和损失,只管了我家维修。维修过程也多次出现失误,以至于我家下水管道从一个破损位置变成了一个直连接头,两个快插接头,好好的一节管道变成了五节,以后破损漏水概率极大。按照民法典和天津市有关要求,物业应该维修并承担损失。现在物业什么都不管,不履行物业公司的义务。全部由我承担费用。
请问室内下水管主管道破损应该谁负责维修和赔偿?
维修过程失误如何处理?以后在维修位置破损漏水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