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配套房问题
我们是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雍盛花苑小区业主。投诉开发商 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物业配套用房对外出租牟利。
一、事实依据
1. 雍盛花苑小区[8号楼]的物业配套用房 按照规划审批应为物业服务用房/社区配套用房 产权归属应为全体业主/政府相关部门。
2. 开发商 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擅自将该配套用房对外出租 收取租金。
3. 目前该房屋已被出租给[超市/幼儿园]。
二、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2.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3.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属于业主共有。
4.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划用途交付配套设施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投诉对象
开发商:天洋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雍盛(嘉航达)物业
四、诉求
1. 责令开发商 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对外出租行为 清退租户 恢复配套用房的法定用途。
2. 公示该配套用房的规划审批文件和产权归属文件。
3. 追回已收取的租金归全体业主
4. 对违规改变配套用房用途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回复处理意见 站内回复无需回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