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津武(挂)2011-071闲置土地处置
根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2024-08-26发布的(武清区)津武(挂)2011-071闲置土地公示,显示宗地编号津武(挂)2011-071地块因企业原因闲置时间2年以上,公示已发布2年多,该地块为啥还没被无偿收回?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