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预付式婚介服务拒不退费、违法收取违约金
被投诉单位:
真情优恋信息技术咨询(天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3MACW0HCB03,注册地: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道交口富润中心 1-1403、1-1805。
事实经过:
本人于 2026 年 9 月 6 日 16:33 向该公司预付婚介服务费 6800 元,当日 21:31(付款仅约 5 小时、处于法定 7 天冷静期内,且该公司至今未安排任何约见、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即通过微信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款。该公司拒不退还,先要求按格式合同扣 30% 违约金(2040 元),后又称仅可减免一半,始终拒绝全额退款,协商未果。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法释〔2025〕4 号)第十四条,消费者付款七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解约、退款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该公司 单方解约扣 30% 违约金系预先拟定、未协商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其未提供服务、无实际损失,扣款无依据。依据津河西商务〔2026〕2 号文件,婚姻介绍服务预付式消费监管由区商务局负责。
诉求:
1. 请贵局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全额退还本人 6800 元;
2. 规范查处其违法格式合同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