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最新的土地延包政策是否有权利在不征求外嫁且户口转走的外嫁女意见直接取消原户籍的土地?
我是武清区王庆坨镇的一名外嫁女,农业户口。2015年结婚后将户籍迁到西青区,现在最新的土地延包政策正在试行中,我们村没有人征求我的意见,直接反馈我的父母,没有我的土地了,我母亲也多次去村委会(六街)咨询,工作人员一再告知说户口不在本村的,没有土地,但是我本人或者我现在户口所在地也没有收到任何征求意见的电话或者函调信,现在西青区还没有开始实行最新的土地延包政策,我在西青没有土地,原户籍地直接取消,是否会导致我两头空的现象?这个工作可以不用发函询问直接取消吗?请各位领导给予相关政策解读并明确告知我是否可以不发函直接取消,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