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6-09-03

标题:关于西青区住建委对江湾一支路违法设置路障问题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

西青区住建委2026.8.28回复:约谈了华信物业公司,“石礅系项目交付时原有,非物业公司后期加设”,与事实不符。根据市住建委2023.7.24回复,该石礅是地铁10号线施工期间由地铁施工方和物业公司所设置的,即于地铁开竣工的2018.8-2022.11期间设置的,而非于2007交付物业公司时设置的。

鉴于西青区住建委具有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均都有监督管理职责,吁请西青区住建委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对设置路障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处置,保障该路畅通。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6-09-16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经西青区住建委约谈天津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实,江湾广场该位置石墩系项目交付时原有,并非物业公司后期加设,西青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已多次电话向您做了回复,告知相关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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