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沙* 提问时间:2026-08-28

标题: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否使用柴油发电车

今年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规范了部分区域柴油发电车的使用规范,我想咨询一下天津港集团(津港路99号)附件,采用2台国三500千瓦并机运行,满足1000千瓦发电机输出,有环保标识的柴油发电车可以使用么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6-09-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机动车处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针对国二及以下机械,国三不在其限制范围内。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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