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下朱庄街道君利花园小区长期电瓶车进楼道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君利花园小区,长期大量电动自行车违规进入楼道停放。大量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禁止在高层建筑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禁止携带电动车或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而武清区已发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的通告,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特此举报,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按照有关规定严查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入楼道停放充电等问题。该小区多为24层左右的高层住宅,小区入住率也非常高,一旦发生电瓶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