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施** 提问时间:2026-08-21

标题:投诉小区物业质价严重不符、配套不完善、高额收费不作为,反而起诉正常维权业主

尊敬的住建委、市场监管局、街道领导:

本人为本小区业主,小区2022年正式交房,至今已交付近4年。全体业主始终希望小区向好发展、愿意配合正常物业缴费,但目前本小区存在配套长期不完善、物业服务严重缺位、收费标准虚高、质价严重不匹配的问题,业主多次反馈无果,现郑重向官方投诉、恳请介入核查、平衡民生诉求。

一、小区交付多年,基础配套长期缺失,完全达不到高物业费对应交付标准

本小区作为新建商品房小区,交房至今,多项规划配套、公共设施始终未完善落地。小区公共区域功能性配套、休闲设施、园区细化建设长期停滞,绿化维护粗糙、部分区域杂草丛生、公共场地脏乱反复,新建小区应有的完整居住体验完全没有兑现。

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同交付时间小区,物业费远低于本小区,但整体环境、配套落地、园区维护、公共服务均优于我方小区。我方小区属于配套未兑现、硬件未达标、却按高端标准定价收费,从交付根源上就存在收费与硬件严重不符的问题。

二、物业服务大面积缺位,只收费不履职,服务质量远不达标

日常物业服务中,小区保洁、安保、设施维护、报修响应均长期低于行业基础标准:

1、园区卫生清理不及时,楼道、公共死角、绿化带杂物堆积问题反复出现,没有常态化保洁机制;

2、安保值守松散,夜间巡逻不到位,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宽松,业主居住安全感不足;

3、公共设施损坏、路面破损、照明故障等问题报修后整改缓慢,多数问题拖延搁置;

4、物业日常管理消极,业主合理诉求长期敷衍、推诿、不落地,多次私下沟通、群内反馈均无实质性改善。

整体服务水平,仅能达到基础刚需标准,完全匹配不上本小区高昂的物业费定价,属于典型的高价收费、低配服务。

三、物业不反思自身服务问题,反而恶意起诉维权业主,激化小区矛盾

业主并非恶意拒缴物业费,而是在长期服务不达标、配套不完善、问题长期不整改的前提下,希望物业先整改、先提质、再合理收费,属于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

但物业公司拒不正视自身服务漏洞,不积极整改问题、不听取业主诉求、不主动协商调价提质,反而采取“一刀切”方式,批量起诉普通业主追缴物业费。

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业主感情、激化邻里与物业矛盾,完全违背物业服务初衷,也不符合天津市“质价相符、分级对应”的物业收费原则。服务不达标在先、业主维权在后,物业本末倒置,将管理失职成本全部转嫁给业主。

四、业主合理诉求(恳请官方介入解决)

1、恳请主管部门核查本小区物业费备案标准、服务等级、收费依据,核验当前收费与实际服务是否合规、是否虚高;

2、督促物业对园区卫生、安保、设施维修、绿化养护等问题全面整改,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公开服务标准;

3、针对小区多年配套不完善问题,督促开发商、物业梳理未落地配套,明确整改时限;

4、针对质价严重不符现状,要求物业与业主重新协商合理收费标准,对长期服务缺位期间的物业费予以合理酌减、打折;

5、引导物业停止激化矛盾的批量起诉行为,回归服务本质,建立正常沟通协商机制。

我们普通业主并非不愿缴费,而是希望花合理的钱、享受对等的服务。盼请各位领导实地核查、公正介入,督促物业提质降价、履职尽责,化解小区长期矛盾,维护普通购房者的合法民生权益!

投诉人:小区业主

日期:2026年8月21日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9-10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8月31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的澜境西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经核实,东门围挡系开发建设单位为区分二期集市生活建设用地临时设置,待施工结束后予以拆除;装修垃圾堆放站为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物业根据垃圾存量每周定期清运。

关于您所反映的小区物业费价格及服务标准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为前期物业。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价格、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等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购房时已对合同内容进行了确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团泊镇政府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切实提升小区服务质效。

关于您所反映的小区物业服务相关问题,卫生保洁方面,团泊镇政府已要求物业强化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加密夜间巡逻频次,保障业主居住安全。设施维修方面,团泊镇政府已督促物业统筹施工计划,加快剩余道路修复进度。公共照明故障方面,团泊镇政府已要求物业强化日常巡查,做到发现故障及时处置。绿化养护方面,团泊镇政府已督促物业做好常态化绿化管养工作。

关于您所反映的希望协商下调物业费的问题,物业费调整属于小区共同重大事项,需履行业主共同表决法定程序后,方可与物业协商变更合同收费条款。团泊镇政府将搭建沟通平台,督促物业对标合同提升服务质量,业主亦可留存服务不达标的证据,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房建设委、团泊镇政府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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