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医疗机构就医后通过医院窗口获取纸质票据后,从天津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电子票据显示“已打印”。显示“已打印”的电子票据是否有效力,是否是合法的报销凭证?
您好,我们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财政电子票据上显示“已打印”,表明该电子票据已换开为纸质财政票据,此情况下该电子票据已经失效,需凭纸质票据作为合法有效的入账报销凭证。
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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