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6-08-18

标题:武清区黄庄瞰湖花苑停车费问题

入住本小区5年之久,一开始小区路边可以停车,现在小区里边停车罚款,院里位置不够。导致我们租了小区地下车位,每月260元~。现在小区利用物业费捆绑地下车位费,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享受200元每月地下车位费。属于变相捆绑,利用停车权益胁迫业主缴费。违反民典法,天津物业管理相关条例。请问多出来的60元归谁所有。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8-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接到工单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前期街道多次收到该小区车位费用相关投诉,滨河社区牵头组织业主、物业召开联席会协调化解。案涉地下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由开发商委托物业运营管理,原车位租金加管理费合计260元/月。经社区多方协商,物业出台惠民政策:正常足额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享受每月60元车位补贴,实际缴费200元/月。

依据《民法典》第五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费与车位租赁费分属独立法律关系,物业未以拒办车位租赁强制业主缴物业费,未设置捆绑交易条款,该补贴仅为主动缴费业主专属优惠,不属于违规捆绑收费。车位产权人依法享有收益权,当前200元/月收费标准合规。

后续社区持续监督物业规范公示收费细则,及时协调业主各类诉求。感谢您的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黄庄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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