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中建国贤府物业阻碍业主正常通行
本人为武清区中建国贤府小区产权地下车位业主,依法享有自有车位使用权及车辆正常进出小区、地下车库的通行权利。因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争议,暂未缴纳相关费用,该争议属于民事纠纷,适宜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另行处置。目前物业公司以未缴纳车位管理费为由,关闭本人车辆道闸自动识别功能,车辆进出无法自动抬杆,每次通行均需要联系工作人员人工登记核实后方可放行。我多次拨打110并保留相关限制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通过限制业主及车辆出入小区的方式催缴相关费用。车辆通行权利与费用纠纷应当分开处置,持续人工登记放行的模式增加日常出行阻碍,影响正常使用产权车位。街道前期反馈将由社区牵头组织多方开展面对面协商,人工登记放行只是最低限度临时通行方式,不能消除物业持续设置通行障碍的侵权状态,随时存在被进一步限制出入风险,无法保障本人正常、无障碍进出小区使用自有产权车位。同时答复中所称 “已电话沟通达成一致” 与事实不符,本人从未认可长期接受人工登记通行的处置方案。
1. 督促涉事物业立即恢复本人车辆道闸自动识别抬杆功能,保障车辆正常无障碍进出小区地库;
2.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该违规行为开展调查核实,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予以查处,相关违规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期待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协调落实,保障业主正常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