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6-08-15

标题:信访转办诉求信,请对应的职能单位答复

静海区信访办工作人员:您好!

我此前分别通过两次渠道提交了诉求反映,具体情况如下:7月28日,我通过市长信箱提交了针对公安静海分局相关问题的反映信件,最终收到的是静海区检察院的答复;8月12日,我提交了给静海区卫健委的告知函,最终由静海区法院答复称我反映的问题与法院无关。

上述两次诉求均未由我最初提交对应的职能单位答复,我不清楚这样转办答复的原因是什么,也不清楚我的诉求后续是否会由对应管辖单位接收处理,特向贵单位说明该情况,请求贵单位协助核实转办流程,督促对应职能单位依法处理我的诉求,盼复。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6-09-13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6年8月25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信访件(编号:SZ1200002026081259036)办理情况,区卫健委已按规定流程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卫健委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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