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丁* 提问时间:2026-08-12

标题:询二轮土地延包

农业农村委同志关于此问题回复,所答均非所问,该问题阐述很清晰及明确,身为政府级农业农村职能部门,看清问题,请予以回复!!

经向天津市国土资源局及武清区规资局调取,武清区河西务镇扶头前街村所有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中,高王公路段建设未征收、无批文。土地性质属于村民口粮土地。请予以解答疑惑,未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无批文(土地现属于以租赁村民土地方式)。已建设完成的高王公路占用村民口粮土地。二轮土地延包如何解决??农业农村委对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具有权威政策与指导,请答疑解惑??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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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8-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的土地不在延包范围内,地性变更问题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如您有地性变更是否合规等疑问,建议咨询规资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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