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尚** 提问时间:2026-08-04

标题:贵委办理前期物业合同招投标备案时是否审核中标价

咨询:住建部门监管前期物业招投标,及招投标手续备案时,仅审查招标程序是否合规吗?是否审核中标物业费价格是否超出津发改价管〔2015〕541 号政府指导价?恳请正面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6-08-13 是否超时:否

尚**:

您好,留言收悉,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招标备案时间2018年8月。自2003年9月至2018年底,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市只设立了物业招标备案,并未设立投标备案等其他备案事项。此外,住建部门不是价格主管部门,不具备对物业费标准进行审核及备案的行政职权。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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