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完善物业服务行业属地监管问责,同时规范住建履职
本人作为静海区团泊镇团泊湾花苑小区租户,自2024年起陆续反映长城物业多项履职问题:
1.?园区井盖常年异响扰民,物业仅铺垫布条治标不治本,拒不彻底维修。诉求响应不及时,需要12345政务平台举报后,层层传递才会临时应付处理。
2.?多次反应小区遛狗不栓绳情况,物业方未进行有效劝阻,也未上报相关行政部门。安全存在隐患。对此物业说辞是已在群内发公告图片,12345政务平台回复是应自行报警处理。报警可以解决单次问题,无法长期驻扎在小区内监管,物业应履行应有的法定职责。
3?2026年7月24日物业城区负责人约定于7月28日给出总部处置答复,到期物业冷处理,并未提及相关问题处置结果。
本人先后通过12345热线、政民零距离多层投诉,团泊镇工作人员在12345平台答复前后矛盾,敷衍了事。静海区住建工作人员实地核查仅闲谈寒暄,回避整改核心诉求,未有效约束物业履职。等待答复期间,向住建委物业科打电话提出有补充证据,受到住建委一名女工作人员情绪化回复,告知有问题就起诉。住建委作为物业监管部门,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随意推给司法机关,妄图减少自己的工作。普通群众协商维权完全受阻,无奈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特此建议:完善天津市物业服务行业属地监管问责机制,约束基层住建部门履职标准,杜绝核查走过场,偏袒物业服务企业,保障市民合理维权能得到行政层面有效调处,减少群众被迫走司法诉讼的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