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6-07-28

标题:住宅电梯低频噪声严重,判定超标标准

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卧室和电梯共墙,有一中空条板作为隔音层,但现存低频噪声严重问题,如何界定噪声是否超标应采取哪个规范。

1. 按照各规范要求,卧室和起居室都不应或不宜与电梯共墙,如必须要有有效的减震、隔音措施,中空条板是否可作为有效的减震、隔音措施。

2.根据《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里面给出了建筑物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表2.1-4),这里房间的使用功能是睡眠对应限值应如何理解,卧室日间噪声应对标本项或应对标表内哪项。

3.卧室现在如何界定,如开发商说是书房,但实际使用功能是卧室,开发商销售时也说是书房(有记录)以及样板间也按卧室布置是否可理解为其实际使用功能是卧室,标准应按卧室执行。

4.我搜索了一些法院相关判例,司法解释提出“本案所涉噪声,源于建筑物内部的固定设备(电梯),并通过墙体等建筑结构进行传播,属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及一般性社会公众认知,住宅中居民对噪声的可容忍程度应明显低于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噪声污染标准,举重以明轻,若经检测涉案房屋内的噪声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应认定为噪声污染。”电梯噪声是否可以《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作为判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6-08-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大气处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您提出的前三个问题我局不掌握相关情况,问题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

、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