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民零距离编号4744066处理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民询问:
1.申请装修过程中强制收取装修管理费(含装修垃圾清运费),是否合法?经核实市民在装修时与物业签订了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相关服务与费用,其中明确规定10元/建筑平方米(含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含拆改墙体、拆改地面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属于基础物业费,小区物业可另行收费,且已在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
2.收取后对于建筑垃圾还需要业主??处理?说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是两码事?经核实装修垃圾包含家装产生瓷砖、板材、腻子、少量碎砂浆等;建筑垃圾包含拆墙、大面积拆改产生的大量渣土、大块混凝土、砖石等。市民与小区物业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物业只负责装修垃圾清运;建筑垃圾需要市民自行处理。
3.那为什么要收取这个费??经核实该费用于将小区集中堆放点的装修垃圾转运至合规消纳场所,产生的人工、运输、处置费用。
4.顺便希望查看?下物业费收取的备案情况是否合理。经核实新华联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交付时已将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合同报送武清区发改委及住建委物业办备案 ,市民可联系相关部门查询备案情况。
8月12日,由高村镇学府道社区赵闯同志通过电话方式向反映人反馈了办理结果,反映人表示不予评价。
高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8日
(具体办理人:贺新,审核领导:李亮,联系电话:022-8223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