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26-07-22

标题:津南区咸水沽镇小区充电桩安装受阻,物业拒盖章、住建物业办电话无人接听

本人是津南区咸水沽镇东旺家园业主,符合安装自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条件。

小区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违规捆绑拒绝出具充电桩安装同意盖章;

前往所属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社区替代证明,居委会无正当理由推诿拒不盖章;

咸水沽社发办物业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概不处理,拖延一月之久,期间多次工作时间联系该部门电话全部无人接听,附此期间电话记录;

多次拨打津南区住建委物业办电话 022-28540152,工作日正常时段反复拨打长期无人接听,办事渠道无法打通。

诉求:

① 请领导部门责令咸水沽镇政府、住建部门依法督促物业不得将物业费与充电桩审批挂钩,责令物业正常出具盖章证明;

② 协调社区居委会履行基层协助职责,出具等效同意证明用于国网报装;

③ 督促津南区住建委物业办主动回电对接,畅通群众办事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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