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离职后后,公司不配合房地产资质人员变更
天津市旭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企业主要管理、财务人员、专业技术负责人已离职1年,离职人员与多次与旭华公司联系办理人员资质变更,天津市旭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委托不予变更。其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的人员资质变更和企业专业人员任职管理要求,已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规定的法定条件。现请求静海区住建委对其房地产开发资质核查。同时向投诉人反馈核查及处理结果。
天津市旭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企业主要管理、财务人员、专业技术负责人已离职1年,离职人员与多次与旭华公司联系办理人员资质变更,天津市旭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委托不予变更。其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的人员资质变更和企业专业人员任职管理要求,已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规定的法定条件。现请求静海区住建委对其房地产开发资质核查。同时向投诉人反馈核查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