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6-07-16

标题:在此小区有购得车位,物业通过限制条件限制业主车辆进出。

本人系天津市武清区中建国贤府小区业主,已合法购买小区地下产权车位,依法享有车位完整使用权与车辆正常进出通行权。因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纠纷,我暂未缴纳车位管理费,该费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可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但涉事物业企业多次滥用管理权,以未缴纳车位管理费为由,擅自对我的车辆设置进出限制,强制要求必须联系物业管家人工登记后方可抬杆放行,以此变相要挟、催缴费用,严重阻碍我正常使用车位与进出小区。该行为并非正常的车辆秩序管理,而是典型的捆绑收费式违法催缴,与停水停电催缴性质完全一致,已多次反复发生,我也因此多次拨打 110 报警,留有多次报警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企业以限制业主及其车辆出入等方式催缴费用。物业将费用纠纷与业主法定通行权、车位使用权捆绑,已超越合法管理权限,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且屡教不改、情节恶劣。

现正式投诉,恳请住建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责令涉事物业立即取消车辆进出的不合理限制,恢复地库道闸正常自动抬杆,保障业主车辆正常通行;

对物业服务企业以限制车辆通行方式违法催缴费用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计入企业信用档案。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7-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街道立即安排专人跟进处理。经核实,由于存在费用未缴情况,道闸识别系统暂无法自动抬杆放行。您可至门岗核验业主身份,或是拨打物业服务电话登记核实后人工抬杆,保障正常进出小区。此前已与您电话沟通达成一致,后续由社区牵头,邀请社区民警、物业经理及物业管家共同开展面对面协商,推动问题妥善解决。若您后续还有相关问题,可致电社区居委会58713339咨询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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