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南区盈翠茗苑31号楼与33号楼中间地块问题
本人为津南区金地艺华年盈翠茗苑小区业主,现反映小区31号楼、33号楼中间地块相关问题:
该地块多年使用围挡封闭,内部杂草丛生、渣土堆积,长期闲置荒废。依据《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闲置建设用地超过3个月,使用权人需6个月内完成临时绿化,该地块闲置时长远超法定时限,违反本市绿化管理规定。且长期围挡既破坏小区整体环境,产生扬尘、杂物堆积等环境问题,同时又带来较大的消防隐患。
请津南区规划资源分局、城管委、属地街道联合核查地块规划属性,出具书面核查结果;
责令开发商及小区物业15日内拆除全部围挡,清理场地内渣土、杂草、垃圾,消除扬尘与消防安全隐患;
限期完成地块正式绿化施工,铺设草坪、绿植、人行步道,同步完善消防通行条件,完工后向城管部门备案,并在小区公示绿化养护方案,长期维护。
恳请相关部门尽快现场核查,按时反馈处理进度与办结结果,维护全体业主公共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