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6-06-25

标题:小区电梯里点蚊香有明火,多次劝阻无果,且上级部门无反馈

小区电梯里点蚊香,我和物业沟通过多次,物业也和该业主沟通过多次,但是力度不够,都没有用,该业主还是偷偷的点,电梯里每天残存味道极大,我也两次拨打过12345反映情况,要求有相关上级部门能给我回电,但是这两次都没人联系我。

电梯里点蚊香属于违法行为。《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电梯轿厢密闭、布满电线、塑料、纸质广告,属于典型火灾危险密闭空间;蚊香属于明火,完全适用本条禁令。处罚条款第五十九条:在禁火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可处警告、100–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并处10 日以下行政拘留。《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建筑电梯、楼道、轿厢属于重点防火区域,严禁各类明火、燃烧物品;物业巡查发现电梯点蚊香有权制止,拒不配合移交消防 / 街道处罚。万一因为明火,出现意外,该业主和物业是否担得起责?

并且,电梯密闭不通风,蚊香烟雾、杀虫剂残留会刺激老人、小孩、孕妇、哮喘患者,属于损害他人健康的不文明行为。万一哮喘发作,出现意外,试问该业主是否能担得起责?

希望上级部门能帮助解决,加大处理力度,保障老百姓的人身安全。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6-07-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河西区

2026年7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工作人员已针对此问题约谈责任业主,对其行为进行劝阻,并告知其做法有安全隐患,同时,物业也已张贴安全防火公告。后续,工作人员也将督促物业加强电梯巡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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