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程* 提问时间:2026-06-25

标题:关于2011级蓝印安置生考试成绩及录取方面的问题

您好! 我是天津市武清区梅厂中学2014级毕业生,于2011年参加天津市武清区蓝印户口安置生考试进入梅厂中学。 因近期入职新单位,根据单位要求,需提供本人2011年蓝印户口安置生考试分校时的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即录取花名册、分数或本人参加考试等相关证明),且材料需加盖公章。经了解,此类档案材料可向贵区或归区教育部门申请办理。 恳请贵单位告知具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或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期盼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7-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6月29日,武清区教育局教育科已通过电话向您解答高中毕业生档案查询的流程,请您与梅厂中学联系办理后续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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