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6-06-20

标题:课题经费间接费咨询

请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的间接费用是否允许列支课题承担单位使用自有房屋、设备产生的占用费(折旧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科技局 回复时间:2026-06-26 是否超时:否

王*网友:

您好!

您于6月20日在政民零距离网站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津财教〔2022〕57号)规定,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关于间接费用列支有关事项,若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郭田田,联系电话:58832980。

感谢您对天津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市科技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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